第二十六週 (周五)
罗马十三章
一. 本章大意 – 教会在地上三方面的见证
1. 顺服在上的权柄(1~7)
2. 以爱待人(8~10)
3.
带上光明的兵器(11~14)
二. 靈食分享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8)
基督徒在凡事上都不可亏欠人,比如在财务上,一点也不可亏欠人。 主曾说“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太五26)
但在爱心上人,总要以为亏欠,因为在爱心上,我们总是表现得不够的。你想主耶稣是那样的爱我,他把他的一切都给了我们,他要我们像他爱我们那样去爱我们四围的人。但在这点上,我们总是作的不够, 所以总要以为亏欠。
三. 课题
信徒在现今时代,该如何儆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