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週 (周四)
罗马七章
一. 本章大意 –
1. 脱离律法, 归于基督 1~6)
2.律法本是叫人知罪(7~17)
3. 无终的失败和得胜之法 (18~25)
二. 靈食分享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 ; 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圣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6)
在基督没有来到之先,神的百姓都在律法的捆绑之下。那就是“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 22),但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1)结果是“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15), 这就叫一个有心向善的人苦透了,“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24)
神的救法乃是籍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把我们从律法底下释放出来,“你们籍著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我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6)。因为已死的人,不但脱离了罪,也脱离了律法的辖制,使我们像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向我们的旧人死了),现在归于‘别人’(就是基督),从今后我们开始过一种新的生活,就是与死而复活的基督联合而有的新生活,而能结果子给神。这就是基督得胜的秘诀。
三. 课题
律法是不是良善的?为什么我们在律法下反而死了呢?(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