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二十七章     第六週 (週二)

一. 本章大意 ----- 主耶稣被釘十字架
    1. 賣主者的結局 ----- 『血田 』 ( 1 – 10 )
    2. 在巡撫跟前受審 ( 11 – 26 )
    3. 各各他山上的慘劇 ----- 救恩成就 ( 27 – 56 )
    4. 被埋於新墳墓 ( 57 – 66 )

二. 靈食分享
    『在祂頭以上, 安一個牌子, 寫著祂的罪状, 說, 這是猶太人的王
    耶稣。 』(37)
    人把主耶稣釘在十字架上, 宣告祂的罪狀, 但神卻藉此宣告主耶稣的
    王權, 這是用希伯来 (代表宗教) 羅馬 (代表政權) 希利尼 (代表文化)
    三種文字寫的, 神是在向全世界宣告, 惟獨祂是超乎一切之上的大君王。
    基督的王權是藉著十字架顯明出来的, 所以, 也只有肯接受基督十字架
    的人, 才能彰顯基督的王權。

三. 課題
    主耶稣斷氣後發生那幾件大事? 思想這對我們有何種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