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週 (周一)
                                    约翰八章

一. 本章大意
    1. 生命之光夺 – 照亮生活在罪中的人 (1~11)
    2. 跟踪人的就不在黑暗里走(12~30)
    3. 真理叫人得以自由(31~36)
    4. 诸罪之父 – 魔鬼 (37~51)
    5. 在亚伯拉汗之先的主 (52~59)

二. 靈食分享
    『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于是又弯着腰
        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 (6,8)
    这里俩次提到主耶稣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这是
    一幅启示道成肉身的伟大就恩的图画. 主耶稣这位太初
    的道(话), 来到地上成为人的目的, 就是要来拯救释放
    一切被罪所困绑的人. 文士和法利塞人拿住一个犯罪的
    女人, 执意要定她于死罪, 又拿这事作为一个陷阱, 来责
    难主耶稣. “你们中间谁没有罪的, 谁就可以先拿石头
    打她.” 主耶稣的话就是光, 祂一句话, 就使这些责难祂
    的人一个一个都退去了. 因为”人子来不是要滅人的性命,
    是要救人的性命.” (路九56)

三. 课题
    凶杀(仇恨)和谎言, 与魔鬼是怎样一种关系?(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