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二十二章1-21 (我必快來!我願你來!阿們! )
[啟
22:1-21][1]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2]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
結十二樣(或作:回)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3]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
都要事奉他,[4]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5]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
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6]天使又對我說:「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神,差遣他的使者,將那必要
快成的事指示他僕人。」[7]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8]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我既聽見、
看見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腳前俯伏要拜他。[9]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
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10]他又對我說:「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11]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
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12]「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
報應他。[13]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14]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
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15]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
編造虛謊的。[16]「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17]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18]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19]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20]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 我願你來![21]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阿們!
1.
v 1-2表明寶座是生命河的泉源,所以凡是行走在金街道上,走向寶座的人,不但可以喝生命水,也可以享受生命樹的果子。
「葉子乃為醫治萬民」可領會為其具醫治功效;
因為城內的人「不再飢,不再渴」(7:16),
「再沒有咒詛」(v3a)。 V 14
「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可將「生命樹」理解為主基督自己說的。
2. v 3-5凡屬主的人不在咒詛底下且有特別的恩典: 1). 事奉神 2). 親密合一單屬神 3). 在神的榮光中作王到永遠。這些亞當犯罪後失去的恩典,如今都恢復了。
3. v 6-13「我必快來」在啟示錄中共提了四次 (3:11, 22:7, 12, 20), 顯得直接又迫切。
「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不可封了這書…因為日期近了」強調要眾人知道,再不及時悔改,已經快沒有機會了。「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並非任其墮落,否則v 17的邀請沒有意義。V 12-13 重申神的主權.
4. v 14-16對「城外」這些人是誰的理論有: (一) 對比於「城內」是有永生的人說法,則「城外」是指永死的人。因為他們不是經過教會時代基督的救贖而進入的 (二) 以「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來 12:23)來解釋太 25章愚拙童女和惡懶僕人須要再被煉淨。「晨星」意指主的再臨是教會榮耀的盼望(彼後1:19)。
5. v 17- 21「若有人…加添…刪去…神必將…刪去他的分上」強調神的信實與完美。
新約最末了的話是恩典和祝福,大過舊約末了的咒詛(瑪4:6)。
當主說「我必快來!」(v7,12)時,聖靈和新婦以及聽見的人都響應說「來!」(v17);在末了主自己再保證「我必快來!」時(v
20),
老約翰又響應「我願你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