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一章7-20節 (第一個耶穌基督的異象)
[啟 1:7-20][7]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8]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9]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10]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11]「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
[12]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13]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14]他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15]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16]他右手拿著七星,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17]我一看見,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18]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19]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20]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臺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臺就是七個教會。」
1. v7 印證並引用新約中主再來的預言: 從天而降、普世注目 (徒1:11),死人復活 (太24:30)…引用舊約多不勝數: 例如「刺他的人」(撒12:10)「金燈臺」(出37:17-24) ,「人子」(以西結書、但以理書) 等等 (參萬王之王 p 31-35) 。
2. v8「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參 v 4)
這也是人子基督對自己的形容 (v17): 永活不變、全能 – 保證預言必實現。
3. v9 「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或譯為「在耶穌裡和你門一同分
享患難、國度、忍耐」- 指因跟隨耶穌而有的結果。
患難 à 國度 à 忍耐 : 進入神的國度必須經過患難(徒14:22),從國度到同作君王
必須忍耐 – 等仇敵作腳凳 (來1:13)。
4. v10「當主日」 (新約中唯一提到的,可能和主耶和華審判的日子有關) 。「我被
聖靈感動」,應譯作「我在靈中」,「大聲音如吹號」有緊接著的行動要注意.
5. v11 中文譯本漏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後的」。
「寫在書(單數)上…達與…那七個教會」雖指當時的七個教會,但內容不限於
一個教會(「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就應當聽!」(2:7,11,17,29, 3: 6,13,22, 13:9).
6. v12 教會在各自的地方,各負發光的責任,但在生命上,乃是合而為一的身體。
7. v13 「好像人子」:主未降生之前,是「像人子」(但7:13) 。耶穌用「人子」自稱
(四福音書共83次,徒1次,啟 2次) 表明神的兒子降世為人來成功神的救贖。
復活主的榮耀讓曾經跟隨過的約翰,也無絕對的把握以自己的理智來描述。
「身穿長衣、直垂到腳」:是表明主為大祭司聖潔的榮耀 (賽6:1) ,「胸間」
表明心裡的慈愛,「金帶」表明神公義信實的性情 (賽11:5)。
8. v14「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 相似於但7:9對神的描述: 完全的聖潔榮
耀以及洗淨罪惡的果效。「眼目如同火焰」: 最厲害的察驗,燒盡一切雜質。
9. v15「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銅代表審判 (出卅18;民廿一8~9),銅腳走
到何處,審判也到何處。「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 意即祂的聲音滿有威嚴
和可畏的能力(詩29:3-4, 93:3-4, 結43:2),是人所抵擋不住的。或有作「神既在
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來 1:1]的解釋。
10. v16 「右手拿著七星」: 表明教會的負責弟兄,被主使用、管理並保護,主有能
力自己負所有的責任。「口中…兩刃的利劍」: 神話語具有審判的能力與功效
(參 來4:12, 啟2:12-16, 約12:48) 。
「面貌如同烈日放光」: 基督是公義的太陽(瑪4:2)。當祂在變化山上也曾如此
顯現(太17: 2),表明「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祂降臨的事」(彼後1:16)。
11. v17「我一看見,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罪人無法在神面前站立 (賽
6:1-5, 伯42:5-6, 但10:8, 徒9:1-4)。「用右手按著我」表明安慰 (但10:10-11) 。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表明祂是時間的主宰。參考 v4, v 8, (v11).
12. v18 「死過又活了」是進入永恆的門檻,對復活的把握勝過對死亡的恐懼。
「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表明祂有掌管死亡的權柄。
13. v19「…把所看見的」指 v 1:12-16的異象,「現在的事」指第二、三章教會的
情況,並「將來必成的事」指 四章以後的事。
14. v 20 「教會的使者」: 是能夠代表整個教會的少數人,他們在教會中是有屬靈
的分量,足以影響教會的人。不一定是長老或執事。
主在金燈臺中間行走卻又將金燈臺握在手中 (V 13, 16, 20)? 其意義為:
(1). 主在教會中察看一切,(2). 若不握在主手中的就不是教會!
「金燈臺的奧秘」: 參看 [亞 4:6] 「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燈台是神眼中正常教會的標記,也是屬靈方面應有的實際,能為主發光照亮這黑暗的世界。但燈台本身不能發光,須有油才可,故教會要充滿聖靈(油)倚靠神。
神啟示給老約翰看見的第一個異象是: 復活的主和教會在神心中的份量。
- 啟 19:10「這豫言的靈,乃是為著耶穌作見證。」另有一種翻譯比較明顯一點,
說:「豫言的靈,乃是耶穌基督的見證。」指明了啟示錄的目的。啟示錄本身
就有14次提到有關耶穌基督的見證 (1:2,5,9, 2:13, 3:14, 6:9, 11:3,7, 12:11,17, 17:6,
19:10, 20:4, 22:18) 。事實上,全部的聖經都是耶穌基督的見證。不管是摩西五
經,是詩篇,或是眾先知的書,都是為著耶穌基督作見證,也都是耶穌基督的
見證。(路24:17)
如何能有耶穌基督的見證?
- 主耶穌在世界上的時候;有許多人憑著他們的肉身,好像是見過主,聽過主,
但他們並不認識祂是基督。我們必須要接受從天上來的啟示,當神向人揭示祂
心意的時候,人就得著異象 (就神來說是啟示,就人來說是異象)。當人看見的
時候,就有了見證。有了耶穌基督的見證,才有方向和目標,祂也給我們力
量,忍受各種的試驗,能夠一直忠心到底,使我們同心合意的向著標竿直跑。
在第一章中有什麼是「聽見又可以遵守而蒙福」(1:3)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