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後六章         第三十一週 (週五)

一. 本章大意
    1. 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 ( 1 – 13 )
    2. 從世界中分別出來 ( 14 – 18 )    
         
二. 靈食分享
    『我要在他們中居住, 在他們中間來往; 我要作他們的神, 他們要
        作我的子民
。』 (16)    
    『我要作你們的父, 你們要作我的兒女。』 (18) 
    神的永遠的心意, 就是來住在我們中間, 作我們的神, 我們作祂的子民。
    我們所蒙到的最大的福分, 就是神作了我們的父, 我們作了祂的兒女。
    聖經說到神是父, 重在生命, 是說到我們與祂有了生命上的關係;我們是
    祂的兒女, 我們可以投在祂愛的懷抱裡, 歡樂的享受祂給我們的一切。
    聖經說到神是神, 重在敬拜, 是說到祂至高無上的地位, 權柄, 祂要管理
    主宰並率领我們。
    自從撒但引誘人犯罪墮落, 人類就沒有把神當作神來敬拜祂, 事奉祂,
    並且也失去了父子之間甜美交通的福分。現在因著主的救贖, 神又作了
    我們的神, 也作了我們的父, 所以『我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 (17),
    與這世界有一個分別的見證。

三. 課題
    在主裡的人似乎憂愁, 卻又怎樣?似乎貧窮, 卻又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