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復活的意義與果效

 

   主耶穌復活的意義


    顯明衪是神的兒子
  

   「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二 顯明祂釘十字架的工作已蒙神接納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
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二
32, 33

 

 三 顯明祂已除滅魔鬼的作為

   「神的兒子顯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

 

  貳 主耶穌復活對信徒的果效


 一 叫我們得重生

   「父神…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

 

 二 叫我們脫離了罪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仍在罪裡。」(林前十五17

 

 三 叫我們脫離了死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5

 

 四 叫我們也得以復活

   「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弗二6

   ─意脫離魔鬼的權勢而活在屬靈的境界中。

 

  五 叫我們得有屬天的地位

   「祂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

 

  賜給我們復活的大能,得以勝過那惡者

   「祂向我們所顯的能力,…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弗一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