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六章         第二十八週 (週四)

一. 本章大意
    1. 不可彼此告狀 ( 1 – 8 )
    2. 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 ( 9 – 11 )
    3. 分別為聖的生活 ( 12 – 20 )
 
二. 靈食分享
    『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 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 (7)
    人在地上的種種分爭, 就如彼此告狀, 家庭的不和, 都是因為我們不情
    願受欺, 不情願吃虧, 這就是我們天然生命的本質, 我們自己這個人放
    不下來。

    主耶稣來到地上時, 所表現出來的尊貴生命, 就是情願受欺, 情願吃虧,
    祂被賣不還手, 受害不說威嚇的話; 祂明明能救自己, 卻不救自己,
    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 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 有一天神要藉著祂來審判
    這個世界。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 (2,3)

    只有今天走在主所走過的十架路上, 情願吃虧, 情願受欺, 那日才能與
    主同掌王權, 一同審判世界。

三. 課題
    我們的身子該為著什麼? 身子要如何成為聖潔?

กก